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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3日,广东省住建厅印发《广东省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》。针对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擅自销售商品房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与公示信息不一致、以高于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、向购房者收取购房款、认筹金、定金、预订款等款项、购房者违规使用经营贷、消费贷等金融产品支付购房款......”等13条交易风险做出提示。
阅读原文 政策 华南地区 中房网 2021.10.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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